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涡阳“孝”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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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之行,我最有收获的其实是涡阳、蒙城之行。在这些地方,我不仅看到了祭祀老子的大庙,也看到了供奉有庄子的祠堂,以及蒙城的万佛塔等很有象征意义的建筑。始建于唐宋时期的万佛塔更是历经时代沧桑而巍峨自在,其塔顶的小枣树,被移植之后,而今都成了碗口粗的神树,被人膜拜。

  老、庄开启的道家学说、释迦牟尼的佛学与孔子开创的儒家学说一起,成为了中华文明的支柱。仅在亳州一地,就能看到如此多的展现中国多种文化水乳交融、和谐共处的图景,忍不住有些心潮澎湃。

  但最令我记忆深刻的,却是中午吃饭时一位法院院长的话。他说法院最近创新审判程序,对一些涉及孝道的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,目的一是为了惩戒不肖子女;二是为了教化大众,效果很不错。

  这让我想起在某本书上看到一则记录。说是晚清时候,某县出了大不肖的子女,县长令毁城墙一角,因为本县出一人不肖,实在是一县之耻。又听说大清律例,儿女不肖导致父母告官,无论被告是否有正当理由,都先打几十大板,以儆效尤。

  以当今观点看,这些做法似乎都不符合保护当事人隐私、无罪假定等法律条文,但是,作为一个以孝治天下,以宗亲血脉联系的农耕文明国家来说,似乎这些方式最有效。

  其实,不仅仅是亳州一地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了太多子女争财产、不赡养老人的案例,这是经济发展导致的副作用——人人都以自我为中心思考世界,那么父母、国家又算什么?而无德媒体的大肆炒作,又让这些人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效益,于是争相以丑为荣,只论是否能出名获利,将道德荣誉都抛到了脑后。

  在强调契约精神的商品经济社会,人们主要是按照合同或者法律条文来办事,因为这些条文应对的恰恰是商业社会的种种副作用。

  在城市,人们对法律认知度比较高,有能力、有条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。

  比如,刚刚落定的“侯门争产案”,历时数年,媒体整天炒来炒去,各色人等纷纷献身,且不论在感情上我们会认可哪一方,这毕竟说明在城市,尤其是北京这类大城市,人们对法律的认可是其他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所不能比拟的。

  但是,我们不能忘记我们还是一个农业大国,农村还是我国社会构成的主要基础,甚至,就算在城市,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而孝敬父母最重要的难道真的是法律所规定的赡养义务吗?!

  个人很支持涡阳法院公开审理不肖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件。涡阳法院把法庭开到农村去,最起码可以保证老人的生活需求,但是也有一些伤感——父子亲情,在法院判决的那一刻,也许蜕变成了利益关系。即使能如名人遗产案的参与者,可以在媒体上大肆宣传亲情终于战胜了一切,但是真的可以找回已经堕落尘埃的面子吗?

  可是我们今天又能怎么做?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太多的留守老人,留守儿童,都在宣传要关注它们,可是落到实处时,倒不如涡阳法院把法庭开到农村来得实在和有效。法院院长说:“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让大家知道孝顺父母光荣,不孝顺父母可耻。”为了这话,我喝了三杯酒,这是我在亳州最感动的时刻。

  一直在说,“亳”体现的是一种以农业为本的政治理念,那么把农村的社会结构调整好也是其中很重要的环节。已经不止一次回忆民国以前的农村了,充满着眷恋和怀念,褪去历史的面纱之后,我们才知道那个时候县以下的农村是自治社会,在宗族血脉的管理之下,同一血脉的鳏寡孤独会受到比较好的照顾,其良好的运转体系维系了上千年,保证了在封建时期整个中国农村结构的稳定和闲适。

  亳州涡阳之行,让我看到了政府层的一些变化,对于孝道的提倡,本来就是一种发乎天性的认知。所以,涡阳法院的这些做法,既符合法律程序,也能与当前时代结合,恢复中国传统的文化概念,我觉得是值得提倡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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