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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民间风俗的各种禁忌汇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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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禁忌
  安徽地区,建国以前妇女地位普遍较低,与城镇相比,农村尤甚。在民俗方面,妇女长期受到性别的歧视。人际交往时,家庭内一般都是由男性出面,主持接送,囿于“男主外,女主内”的传统观念,女性绝不轻易出头露面。否则,就会被讥为“母鸡还年”,不成体统。农村遇到春节、清明、中元、冬至等节令,在举行祭天地、祖宗、扫墓、祠堂奠祭等祭祀活动中,只限于男性参加,妇女从不参与其事。有些家庭无成年男性,宁可要小男孩顶替,也不许成年女性参加。更有甚者,农村男人因事外出,如在途中遇到的第一个是女性,即为出门不利,马上折回家中,另挑选动身的日子。农村集镇商店清晨开门,如果第一个主顾是女性,便认为当天的财运不佳。农村晒衣服,一般只将男性衣服晒在广场的竹竿上,行人可以穿过其下,女性衣物只能晒在偏僻的角落,如有男性穿过其下,视为不吉,尤其是从女裤下穿过,更为不吉。禳解之法,是迅速取下女裤从男性胯下虚晃一下,就可以化凶为吉。妇女洗衣时,在篮子里放衣服,要将男衣放在女衣之上。农村春节时,解放前,一般常张贴“童言妇语,百无禁忌”的横联,乃事前预防不利之禁忌禳解方法。是将妇女和儿童的语言同等看待。以上禁忌,极大地贬低了妇女的社会地位,甚至视女性为“不吉祥之人物”。这是重男轻女观念体现在民俗中的现象。在男女性别中,男性从来在传统社会占优势地位,在民俗中,男性自然也被视为“吉祥”的“贵人”,在喜庆及节日的场合都受到人们的欢迎。其中最受欢迎的,又是男性中的读书人、年轻人以及福寿双全的老年人。也有不受人们欢迎,而被视为“不吉”的形象,如寡汉(独身汉)、“牵公猪”的(养公猪的人家)、要饭汉、和尚、穷汉等。这些男性也有在某些特殊场合而受到人群欢迎的,如在婚丧场合临时充当轿夫(花轿)和抬工(棺材)的男性乞丐,被称为“八大仙”,春节中挨门送财神的穷汉,以及做佛事的和尚等人。
   年龄禁忌
  全省各地,在人际交往中,与男性老人打交道时,不要轻易询问对方的年龄,特别要禁问“七十三”、“八十四”两个年龄,这是传说中孔子和孟子的终年。民间俗语有“七十三,八十四,阎王不请我自去”的说法。一般男性老年对此忌讳很深,比如,明明到了七十三岁,而又说成七十四岁。男性老年做寿,做九不做十,比如五十九岁可做六十岁。因为“十”与“死”谐音,不吉;“九”与“久”谐音,有寿命长久之意。淮北一带,无论男女老年,逢六十六、七十七、八十八等年龄,都视为大吉大利,儿女亲戚,都要登门拜贺。
  中年男性,忌讳三十三岁,“三”、“山”谐音,三十三岁与“山”相近,不吉。中年男性也忌讳三十六岁,所谓“人人都有个三十六”。安庆地区群众遇到亲族子弟中三十六岁者,即赠送老母鸡一只,说吃了可以免除灾祸。
   人体禁忌
  忌小头小脑,认为这种人小心眼,不聪明;忌五官不正,认为这种人会弄歪门邪道;忌脚大,“脚大是小人”;忌屁股大,“屁股大不是好人”;忌手指伸直多缝,“聚不了财”,是“漏手”;人体分上下身(脐以上为“上身”,脐以下为“下身”),忌下身,因为“下身不洁”,由此而忌男女下身穿的裤、裤头、女裙、月经带等衣物,在晒这些衣物时,忌人们穿过其下,否则,成年人倒霉,小孩长得慢。
   房事禁忌
  房事是指性行为、性生活。安徽地区的城乡群众过去一般对此有下列传统看法:男女正式缔结婚姻,发生性行为是必要的,也是合法的,才谓之正式“成亲”;否则,只是“名义夫妻”。订了婚,虽有夫妻关系,但未正式举行结婚仪式,而先发生性行为的,谓之“偷猫饭吃”。公公与媳妇发生性关系的乱伦行为,谓之“扒灰”,称为“扒灰佬”,旧时要受到“家法”的处治。男女婚外发生性关系的,谓之通奸。此事往往归罪于女方,被称为“破鞋男方可以借此离弃。未嫁闺女与其他男性发生性行为的,谓之“败坏门风”,旧时也要受到家法的处治。男女在室外发生性行为的,谓之“野合”,见之者,不但加以鄙视,且认为不吉利。此外,在人际关系上,公公不要随意进媳妇的房,哥哥不要随意进弟媳的房,妹妹不要到已嫁的姐姐家中,外来男性不要进人家的内室,都与性的禁忌有关。房事本身,在传统习俗上,也有种种禁忌。如:大病之后、远行前后、雷雨声中、大寒酷暑等场合,忌房事;房事后,忌饮凉水、踩冷水、受寒。许多家庭,忌外姓夫妇在家里同住一房,即使新女婿、女儿回娘家,也不能同房睡;女儿结婚,必须临时借住岳父房子,需要写租约,办理租房手续。否则视为不吉。假如岳父家住农村大村子,甚至会引起全村群众的不满和反对。
   时间禁忌
  以月来说,城乡群众一般重视农历正月及十二月:因正月为一岁之首,过好了正月,全年就大有希望;十二月为一岁之末,过好了十二月,就是善始善终。以日来说,一般都重视农历的初一、十五两日,因初一为每月之始,十五为每月之中,这两天,忌出家庭事故,忌咒骂他人。初一出了事故,主上半月不利;十五日出了事故,主下半月不利。皖西、皖中一带,农村群众相互打交道,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,往往信誓旦旦地说:“我假如不守信约,就活不到初一、十五!”以每天的具体时间来说,一般重视早晨,忌早晨出事故,忌早晨咒骂人。商店早上开门做生意,要一言为定,忌早晨讨价还价。
   数字禁忌
  人群在日常生活中,是离不开数字观念的。而数字的计算、选定,也有种种考究和禁忌。在安徽地区,无论城乡,旧时遇到喜庆的事件,必须选择双日,如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等日,忌选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等日。尤其是婚期,必须如此(参见人生礼仪、婚姻民俗)。
  在喜期中,亲友们赠送新人的礼品,也必须是双数,它意味着夫妇双方白头偕老。推而广之,介绍人、傧相等,同样如此。参观婚礼、闹新房以及看热闹的宾客,也需要福寿双全的人,忌单身汉、寡妇等单人参加。但人们并不是事事、处处满足于双数,有些场合,却要追求巨大的数字,比如,城镇的商业户,春节的大门横联,一般都是“黄金万两”或“日进千金”,说明生意人追求利润的胃口不小。在传统婚俗中的“鸳鸯书”(婚书)后面,一般要写上“百年好合,五世其昌”两句吉祥语,说明人们理想中的美满婚姻,希望能长达百年之久。此外,小孩生下后,许多地区的农村人家,要向一百户人家化缘,请求对方布施一点米和花布,煮成“百家饭”给小孩吃,制成“百家衣”给小孩穿,有利于小孩的茁壮成长。病人吃了“百家饭”,也慢慢会好起来。从这些生活民俗看,人们以为数目大,“神力”也大。
   生理禁忌
  一般群众,对身材的看法,忌瘦弱;忌过胖;忌矮小;忌太高大,以为这些形态,不仅属于病态,也有人格上的缺陷:瘦弱的没有“后福”,过胖的笨拙,矮小的脆弱,过于高大的不稳重。以身材适中为好。忌在他人面前打喷嚏、放屁、吐痰,因为这些行为既有碍公共卫生,又失礼貌。在群众场合,如需要大、小便,应借故去厕所,也可以幽默地说:“我去办公!”忌直言大小便。
   生活禁忌
  忌吃饭时敲打空碗,所谓“叫化子敲吃碗”;抽筷子要成双,忌抽三只筷(皖西、皖中等地,给亡灵上供品用三只筷);吃饭时座位,忌坐“乌龟席”(上下各一人,两边各二人);吃饭时,忌用舌头舔筷子;吃饭时,忌用筷子在菜碗中乱翻菜;吃菜时,忌在别人夹菜时,越过去夹另一个菜;吃饭时,忌大声喧哗;忌服饰不整齐;忌歪戴帽子;忌踏半截鞋;……以上禁忌,涉及礼貌与卫生方面,也与亵渎神灵有关。
   家禽、家畜禁忌
  忌别人家的猪跑到自己家里,主贫困;忌养“五爪猪”,主不吉;忌杀鸡时连杀两刀,主不吉;杀鸡时,鸡连连发声,主不吉,禳解之法是一面持刀,一面低声念咒语:“鸡呀鸡,你红冠绿耳,脱去毛衣换布衣!”忌公鸡晚饭后啼叫,主火灾。忌母鸡发出类似公鸡的叫声,主不吉。以上禁忌,都与家禽、家畜的异常现象有关,因而被视为不吉。
   动物禁忌
  忌猫头鹰上屋,主不利;忌乌鸦在门前乱叫,主不吉;燕子来家做窝,吉,但燕子窝中 的草漏出来,主丧事,不吉;燕子屙屎掉落在人身上,也不吉;忌见蛇交配,不吉;忌打死家蛇因家蛇被视为“护家龙”,也因蛇能吞食老鼠,有利于储存粮食。忌食乌鱼(黑鱼),传说中的乌鱼是“孝鱼”,当乌鱼衰老后,不能觅食,即以小乌鱼为食物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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